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简称“省地质局”)是省政府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厅级事业单位,履行地勘行业综合协调管理职能,由自然资源厅代管,管理省地质调查研究院,受自然资源厅委托管理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全局下属16个县处级事业单位,分布在全川各地。
省地质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地质和自然资源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指导全省地质勘查行业工作,协调实施地质工作,为全省自然资源工作提供支撑,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二)参与编制矿产资源规划和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国土空间规划。
(三)组织参与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和矿产勘查工作。
(四)指导参与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治理、驻守技术支撑及应急抢险救援等工作。负责军工核设施周边地质灾害巡排查工作。
(五)指导参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生态保护修复、土地综合整治、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
(六)协助管理西南地区放射性矿产资源。组织实施军工铀矿地质勘查设施退役治理。参与省核安全、核应急管理。
(七)指导开展前沿性、基础性、应用性地质科学研究工作。组织开展对外合作和学术交流。
(八)负责所承担地质工作的资料档案管理。
(九)管理省地质调查研究院,受自然资源厅委托管理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公司。统筹协调区域性综合地勘单位服务地方地质工作。
(十)完成省委、省政府及自然资源厅等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