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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明在专题法律讲座上强调 要依法依规配合好巡视工作
来源: 局宣传信息处 作者:赵莹月 编辑:赵莹月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7-09-13

  911,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建明主持召开局务会,会前,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曾兴圣律师作了《以案说法——表见代理》专题法律讲座。

  讲座结合典型案例,通过PPT图文并茂的方式,深入浅出的阐述了表见代理的法律效力。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由于本人的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若表见代理成立,被代理人需要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这些后果包括:一是订立的合同有效;二是本人(被代理人)对相对人(善意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三是代理人对本人(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四是当被代理人受益时,无权代理人有权要求被代理人支付因实施代理行为而支出的相关合理费用。表见代理存在风险,若处置不当,将会产生严重的法律后果,应予以防范。

  王建明在学习课上指出,本次专题法律讲座以案说法,很有针对性和必要性,全局特别是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表见代理行为的风险防范,要在学习过程中,举一反三,把法律知识融入到工作生活中去理解,提升对法律知识的运用能力。王建明强调,要加强对法律学习的宣传,局机关带头开展学法,就是要引导局属各单位进一步增强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围绕依法依规配合好巡视工作,落实领导责任,王建明对“平安地矿”作了新的诠释,他指出,在施政管理过程中,必须坚持依法遵纪守规办事,在全局营造平安的工作生活环境,用依法依规施政推动好“平安地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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