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鸣,筑牢冬春消防安全“防火墙”。近日,局安委会印发通知,要求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切实做好我局岁末年初特别是元旦节、春节、元宵节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
通知指出,冬季寒冷干燥,用火、用电、用气增多;春季风干物燥,外出旅游、踏青增多,是火灾易发期。各单位要针对岁末年初火灾规律和特点,深入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各项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全力维护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局和谐稳定。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专题研判冬春火灾形势,组织消防安全检查,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基础信息台账、问题清单,对尚未整改的问题隐患跟踪督办,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形成闭环。发动职工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大力普及职工和职工家属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引导职工群众注重外出消防安全。
通知强调,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各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主动对接所在地有关消防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抓出成效。局、队要加强工作督导,对发生火灾事故的,按规定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