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核工业地质局2018年整体预算绩效报告

日期:2019-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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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四川省核工业地质局为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局属二级预算单位10个,分别为:四川省核工业地质局机关(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四川省核工业地质调查院、四川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八一大队、四川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八二大队、四川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八三大队、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四川省放射性地质档案资料馆、核工业成都机电学校、四川省泰华现代中药研究所、四川省核工业地质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受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国防科工局委托,经省政府批准,我局主要承担西南地区军工核安全日常监督、放射性矿产资源管理、军工放射性退役治理监管和生态修复3项行政职能。

(三)人员概况。

我局共有事业编制人数1420人,其中:财政拨款事业编制人数1228人(含参公管理人员68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数192人。2017年末实有人数1092人,其中:在职职工1090人(财政拨款人员1023人、自收自支人员67人),离休人员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7年我局年初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475.6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8.55万元,年中预算调整收入4839.49万元,结转下年项目资金248.91万元,年末财政收回预算资金结余31.85万元,实际财政拨款收入17152.94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7年部门财政资金支出17152.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704.6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196.26万元、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96.30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5155.74万元。

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部门决策情况。

在预算编制开始前,我局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和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结合单位职责和中长期规划,经过可行性研究和效益分析,制定了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反映单位目标任务完成和预期效益情况,目标任务符合客观实际,实施内容合理可行。

在预算编制过程中,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按支出标准测算编制预算,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总量,同时根据战略发展目标和业务发展规划,合理提出项目预算计划,准确编制项目绩效目标,详细反映项目工作任务、经费测算过程、达成效果等方面的内容,绩效目标管理覆盖率达100%。

在预算编制完成后,我局及时向财政厅报送了绩效目标,顺利通过审议批复,并在规定的时限内按要求公开绩效目标及批复下属单位绩效目标。

综合管理情况。

 1.中期评估和绩效监控。

2017年度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局严格按进度申报使用财政资金,6月份、9月份、11月份以及全年预算执行进度均达到了财政厅和我局下达的指标要求。与此同时,我局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开展绩效目标动态监控,做好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合理、不合规问题,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安全、及时、有效。

2.非税收入。

2017年我局实现非税收入1223.95万元,其中:机电学校教育收费收入425.50万元、机电学校技能鉴定费收入15.59万元、局机关办公楼置换补偿收入782.86万元,均按照财政非税收入管理要求上缴国库和财政专户。

3.资产管理。

我局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要求,将单位国有资产建立卡片台账,录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化管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由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及时对资产变动情况进行更新,确保国有资产账卡相符、账实相符。同时,我局按照相关要求,及时上报国有资产年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对资产新增事宜,我局也严格按照《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川财资产〔2017〕20号)测算新增资产配置需求,将存量资产管理与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有效结合,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提升资产使用效率。

4.内控制度管理。

我局向来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和执行工作,近年来更是严肃财经纪律,定期梳理内控制度,及时进行更新完善,出台或修订了《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务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展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发展能力提升专项资金购置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关于落实内部审计意见整改的规定》《全面风险管理手册》等一系列制度文件。截至目前,我局《内部控制手册》已在审查定稿阶段,内控体系正在有序完善中,内控制度的执行得到了有力保障,各单位依法设置账薄,根据财政批复的预算科目进行会计核算,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对符合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规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全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流程完成采购支付流程。

5.信息公开。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我局已及时在省政府网站上公开了2016年度部门决算和2017年度部门预算相关信息,依法接受社会监督。

6.绩效评价。

2017年我局组织局机关及下属各事业单位开展了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按照“实事求是、准确客观”的原则,在部门财政资金收支、项目资金使用管理、预算编制执行等方面开展了自评。我局对绩效评价情况进行了审核汇总上报,并就下属事业单位评价结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给出了指导性意见。从自评情况来看,我局部门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良好,各项目绩效目标明确,资金专款专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部门绩效情况。

2017年全局财政项目支出5252.0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96.30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5155.74万元。其中:

发展能力提升专项1644.25万元,主要用于地勘单位购置专用设备,改善设备配套陈旧、功能单一落后等现状,使我局在地质基础产业及延伸产业上具备核心竞争力,提升优势技术服务能力。

中职免学费补助及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专项1251.94万元,主要用于机电学校日常运转和教育质量改善专项支出,通过项目资金的投入,确保学校在维持基本教学工作的情况下,按照学校发展方向不断改善教学条件,增强教学水平,提升教学质量。

地质矿产资源调查项目1070.23万元,主要是用于地质矿产勘查、测量及成矿条件、规模等调查工作的开展,通过项目的实施,为掌握矿产资源区域的地质条件、地质结构、成矿远景、矿产含量等信息提供可行性依据。

核应急监管工作费用300万元,通过对在川核设施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核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的开展,确保在川核设施和核废物安全可控,保障了人民群众良好的生活环境。

2017年部门财政支出,有效地保障了全局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保障了我局履行军工核安全监督职责,协助在川军工核设施单位开展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保障了军工核设施、核废物安全运行和总体可控,各项工作取得成效,圆满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各项绩效目标任务,协作部门、相关业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满意度较高。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评价结论。

2017年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评价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1.目标任务与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发展要求的相符情况;                

2.目标与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相符情况;                                

3.目标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的相符情况;                                    

4.部门目标分解成工作任务和项目的情况。                                   

5.符合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安排

5

明确性(5分)

1.部门目标和工作任务制定清晰明确性,具体内容的细化、量化程度;

2.体现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部门预期实现的效益         

4.5

合理性(5分)

1.部门目标任务是否合理可行,是否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是否符合客观实际,能够在一定期限内如期实现。                                           

2.部门职能职责与预算项目的实施内容是否匹配,财政资源是否合理。

4.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预算测算与部门工作任务(项目)的匹配情况,体现部门工作内容的全面情况;                                                         

预算测算与省与市县事权划分内容的匹配情况;                                    

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边界界定的清晰明确情况;                               

项目间内容划分界定的清晰情况,重点内容优先保障安排情况;

预算测算与相关定额标准相符程度,“三年滚动规划”执行情况,按照国家行政事业单位相关支出标准及进行费用测算情况。

4.5

目标管理(5分)

部门绩效目标管理情况,包括绩效目标报送时效、编制质量、批复及公开工作。

4.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按规定及时分配省级财力专项预算。

不涉及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按《预算法》规定在接到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后一个月内分配中央专款。

不涉及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部门按要求开展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工作。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部门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按规定开展绩效监控,并及时报送监控情况报告。

2.5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是否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征收方式执收非税收入,非税收入项目设立的权限和缓减免的依据,对非税收入进行缓减免。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是否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考核部门和单位利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完成资产占有、使用、处置等动态管理情况。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考核部门和单位完成年度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情况。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考核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资产管理和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结合情况。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考核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执行情况。

1.5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2

决算公开(2分)

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决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按要求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绩效信息。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按要求对下属单位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选取重点项目开展自评。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按要求对重点评价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3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数量指标(重点任务完成率等)

按部门职能职责和年度总体目标细化设置履职成效指标(根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部门工作目标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等方面设置至少5个指标,每类指标可设置多个,总体不少于5个)

17

质量指标(重点任务完成质量)

时效指标(完成时效)

成本指标

社会效益

经济效益

生态效益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评价部门重点工作或重点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及效果。

4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评价部门创新方面相关规划、制度制定情况,相关措施明确性及有效性。

4

人才培养(5分)

1.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时长达到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要求。                                             

2.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作开展情况和制度建设情况

4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相关协作部门对部门提供相关协作工作的满意度。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部门管理对象,包括下级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对部门相关业务工作开展情况的满意度。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社会公众对部门提供相关服务的认可情况。

3

评分小计

90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部门预算编制水平有待加强,绩效目标的编制不够细化,预算管理基础工作能力有待提升。

(三)改进建议。

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部门预算管理的学习,改进工作方法,强化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完善绩效目标管理体系,细化绩效目标编制,确保预算编制准确、科学、合理,认真执行财政批复的部门预算,建立部门预算中期评估机制,及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调整,确保部门预算执行符合财政相关政策规定,做好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确保评价结果得到有效运用,提高预算编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