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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矿局
四川省地矿局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 局财务处 作者: 编辑:马杰媛 发布时间: 2017-03-15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按照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四川省财政绩效管理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要求,根据省财政厅下发的《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17〕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局2016年度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情况函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简称“四川省地矿局”)前身为西南地质局,于1950年在重庆成立。1956年撤销西南地质局,组建四川省地矿局。1999年由国土资源部划归四川省人民政府管理,是一支融基础地质调查、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生态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城市地质等为一体的地质勘查专业队伍。内部机构为办公室、规划发展处、地质矿产处、地质环境工程处、经营管理处、科技处、对外合作处、安全生产管理处、财务处、人事处、审计处、宣传信息处、党群工作部(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地质工会、驻局纪检组。

(二)机构职能

四川省地矿局是四川省人民政府领导下的正厅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地质矿产勘查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制定全省地质矿产勘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所承担的任务。

2.承担国家和省基础性、公益性和战略性地质调查及开发,开展境外地质矿产勘查。

3.承担地质工程设计与施工;承担环境地质灾害调查评价、防治和监测治理;参与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承担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承担水文地质和新能源地质的开发。

4.负责系统内安全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地质勘查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开展对外经济技术、贸易合作。

5.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实施监督、检查、考核和评价。

6.组织实施本系统事业单位经济体制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

7.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我局下属30个事业单位,拥有在职职工11299人,离退休人员12034 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达5650人,高级职称人数达922人,中级职称2199人,初级职称2529人,是一支综合素质高、作风硬、技术强、能征善战,融基础地质、工程地质、矿业开发、商贸旅游为一体的综合实力的地勘队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6年地矿局财政资金收入总额为98,332.82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6年地矿局财政资金支出总额为97,334.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9,621.57万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970.7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905.53万元,专项支出13,207.72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按照新《预算法》有关规定和《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6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川财预〔2016〕8号),我局组织所属单位统一学习了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政策口径,按时按要求完成了预算基础库、项目库、预算草案和项目绩效目标的编报工作。绩效目标的填报按照《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填报。

(二)执行管理情况

1.预算执行进度情况

2016年财政下达预算资金98,332.82万元,年度实际支付财政预算资金97,734.82万元,额度结转598.00万元,预算执行率99.39%。我局每季度对预算执行(特别是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汇总分析,2016年6月、9月、11月和全年的预算执行基本符合执行进度要求。

2.节能降耗

2016年全局水电费预算876.63万元,较上年预算的939.42万元降低62.79万元,降低率为6.68%。本着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宗旨,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充分利用网络传媒减少文件资料的印刷和发放,各单位也分别对水、电、气使用进行合理监管。

3.“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我局机关“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年初预算数)64.8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4.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0.8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方面,省财政厅于2016年10月9日为我局追加因公出国(境)经费3.10万元(川财投〔2016〕207号),实际支出2.62万元,结余部分按规定注销;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方面,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公务接待费方面,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陪同人数,严禁超标准接待。

(三)综合管理情况

1.政府采购实施计划

我局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省级地勘单位发展能力提升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川财投〔2016〕115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地勘单位发展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投〔2016〕119号)文件精神,制定《四川省地矿局办公室关于落实和有效使用省级地勘单位发展能力提升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地矿办〔2016〕103号)和《2016年度地勘单位发展能力提升专项资金实施方案》,指导并监督局属各单位开展项目实施工作。按照方案,我局采购金额为658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3290万元(含2015年度结转320万元),局及下属单位按1:1比例自筹3290万元。全局23个单位除水文中心因采购金额未达到政府采购标准而没进行政府采购外,其余单位均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规定和程序进行,实际执行与备案的实施计划完全一致,没有调整,较好地执行了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2.资产管理

2016年我局组织完成了对局机关和局属单位400余宗资产处置评估、报批等相关工作,完成了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并上报报表,报表编制质量水平较高,受到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通报表扬。

3.内部制度建设

根据财政厅要求进行内控管理,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均进行了自评,对有所欠缺的方面及时进行了整改。2016年,我局转发并制度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四川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四川省省级地勘单位发展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四川省地矿局局本级自有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9个办法,局属各单位也根据局的要求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及办法,推进全局内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4.信息公开

根据省政府的统一安排,及时在省政府网站、局官网公开全局201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2015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并安排做好了跟踪舆情,主动引导,及时解疑释惑的各项应对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5.绩效评价

根据省财政厅的要求,2016年共完成了3份绩效评价报告,在自评过程中,不断查漏补缺,总结经验,并在财政厅的检查中受到了好评。

(四)整体绩效

1.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1)地勘单位发展能力提升专项资金

设定项目目标:购置地勘能力提升专项设备198台(套),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业务流程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备案,2016年12月底前完成装备购置。

完成情况:截至2017年2月底,局属23个单位计划采购的198台(套)设备中,195台(套)已经全面完成交付并验收入库,62台(套)已经投入使用并产生效益。由于项目实施较晚、政府采购时间较长、程序较多、进口设备报关手续繁琐等原因导致实施进度滞后,但专项资金已于2016年12月31日前用完,专项资金执行率100%。项目方案申报真实,符合各单位的实际需求,申报绩效目标合理,执行合规,项目效果达到了预期目的,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平均得分为92.8分。

(2)协解人员经费

设定项目目标:全局23个单位有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简称协解人员)361人、全年发放金额572万元、按时发放协解人员生活补助费。

完成情况:全面完成设定目标。

(3)基地维护费

设定项目目标:全局26个单位共计投入905.54万元,用于对各单位办公大楼、后勤基地、围墙等的维修、维护。

完成情况:全面完成设定目标。

2.部门职能完成情况

准确把握地质工作服务于“三大发展战略”、推进“两个跨越”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提出并坚持“为工业找矿,为产业和民生服务”的工作基调和“五个地矿”建设的努力方向,研究制定了局“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从专业角度和我省实际出发,积极向省委省政府提出报告和建议,先后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10余次。局与攀枝花市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在石墨资源勘查规划的研究和编制、加快石墨资源重点勘查等方面加强合作,联手打造“中国西部石墨之都”。该项工作得到省委书记王东明、常务副省长王宁、副省长刘捷等领导的批示,并要求将石墨资源开发利用列入省“十三五”规划并编制专项规划。局提出的加快四川锂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建议,得到省委书记王东明、常务副省长王宁、副省长刘捷、副省长王铭晖等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求相关厅局单位组织研究,并在省长例会上进行专题研究。全局上下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抓好了矿产地质、农业地质、城市地质、旅游地质、环境地质等工作,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地质找矿成果丰硕,新增铜铅锌12万吨、石墨矿物660万吨、氧化锂106万吨、稀土氧化物10万吨、黄金20吨。地质灾害防治成绩斐然,高质量完成一批地质灾害详查及重特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在财政预算管理、执行和会计核算中,严格按照省、局有关规定执行,确保了各项财政资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的合规合法,做到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按照财政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得分66.9分因一些指标不涉及,经换算得分89.2分。

评分情况为:

1.预算编制:分值10分,自评得分6.9分。

其中部门预算审查指标因预工委提出了5项需修改的问题,扣0.1分;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指标因编制量化不够,扣1分;不涉及指标为转移支付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制。

2.预算执行:分值20分,自评得分13分。

其中不涉及指标为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

3.综合管理:分值40分,自评得分31分。

其中资产管理指标因未及时按批复的清查结果进行账务调整,扣1分;绩效信息公开指标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公开,扣1分;评价层次指标因只是向下级预算单位收取绩效报告,而未组织评议,扣1分;不涉及指标为债务还本付息、非税收入征收情况、非税收入上缴情况。

4.整体绩效:分值30分,自评得分16。

其中部门职能完成情况特性指标因未将部门职能量化为具体考核指标,扣4分;不涉及指标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二)存在问题

1.由于地质勘查项目(特别是矿产评价类项目),工作区域大多为偏远深山,需要现金结算,导致个别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特别是野外勘查工作中发生的支出未充分实现使用公务卡消费。

2.局机关参公后,原有的经费使用和管理发生了变化,在行业管理和系统内部管理过程中缺少行政运行经费的保障和支撑,保障程度大大降低。

3.财政有政策无经费保障的支出差额逐渐增大,特别是绩效工资、遗属生活费、退休人员丧葬抚恤等均未安排预算资金,再加上近年来矿业市场持续低迷,对经营活动影响较大和地勘单位自身存在的大量历史遗留问题,大多数地勘单位负担日益加重,不利于地勘队伍的稳定和发展。

(三)改进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单位内部要深挖潜力,强化责任意识,细化工作措施,夯实管理基础,加强统筹协调,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能力,切实抓好部门预算和执行等管理工作,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不断提高。

2.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细化工作措施。局机关和局属单位要夯实管理基础、加强统筹协调、提升管理水平,切实抓好预算执行管理工作,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提高预算执行质量,确保全年的预算执行工作顺利完成。

3.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的会计控制体系,特别是在资金使用的规范方面,加强内控管理;进一步加强项目成本和资金的分析和控制,强化资金和资产管理,加强对项目的管控能力,强化审计监察和绩效考核工作。

4.加大与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业务交流和沟通,争取项目主管单位缩短审批时间,加快审批进度,及时拨付项目经费,以便我局各单位能及时高效开展工作,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不断提高。

5.建议将局机关纳入行政单位经费运行保障体系,特别是确保带队伍所需的专项经费给予支持;逐步解决地勘单位社会保障性支出和其他政策性支出,减轻地勘单位的压力,确保地勘单位可持续性发展和队伍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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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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