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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不仅要“自扫门前雪”, 还需管“他人瓦上霜”
来源: 攀西地质队 作者: 李邦跃 编辑:马杰媛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9-10-14

安全生产是一个企业永恒的主题,也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在我们的安全生产中,常有人说安全生产要:“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按时下新的释义就是:管好自己范围内的事,不要多管别人的事。但我认为,安全生产工作不只是各人“自扫门前雪“,还需管“他人瓦上霜”。

首先,做好本职岗位安全工作。《安全生产法》规定:你在啥岗位,都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这是法律规定的责任。所以,任何生产工作都需要我们做好自己本职岗位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即“自扫门前雪”。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落实主体责任和岗位职责,尽职履责,及时清除“自家门前的雪”,消除安全隐患,以防出门“摔跤、滑到”。

其次,发现隐患有责任与义务报告或制止不安全行为。《安全生产法》第三章从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第五十六条: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不是安全员一个人的事,而是企业每一个人的事。“管他人瓦上霜”真的就是“多管闲事吗”?“城门失火,伤及池鱼”的事情也屡见不鲜。如果他人瓦上雪积太厚,把房子给压塌了,作为近邻我们总得去帮帮忙,或帮着请理积雪、或帮忙救助人员、或因“塌房”伤及无辜等等,最终因为我们发现了“安全隐患”:“积雪”认为是“他人瓦上霜”,而没有及时告知他人或帮着他人消除“积雪”,造成了房子被压塌的“事故”,那就是我们没有尽到告知的责任与义务。也就是说,即使事故隐患不属于自己岗位范围内,我们每一个从业人员也有责任与义务主动提醒他人注意安全的必要。所以管他人的“瓦上霜”并不是多管闲事。

第三“我会安全”不如大家都安全。我们常说“要我安全”、“我要安全”到“我会安全”,这是一个从业人员对安全认识的逐步递进过程,每一个从业人员都能做到“我会安全”,事故也就不会发生,大家也就安全了。因为大家都安全这才是我们安全生产的目的。

我们既“自扫门前雪”也管了“他人瓦上霜”,所有隐患都消除了,也就不会再发生“房塌了”的事故。这样就达到了我们的安全生产的目的:个人安康,家庭幸福;大家安好,企业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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